西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关于加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通告(第399号)
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日趋平稳、逐步向好、总体可控,为持续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关于进一步优化防控工作的二十条措施,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经市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综合评估研判,决定进一步调整疫情防控相关措施,逐步有序恢复正常的工作、生产、生活秩序,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除高风险区继续实行管控措施外,自2022年12月2日0时起,恢复城北区与城西区、城中区之间人员、车辆有序流动。自12月4日0时起,恢复主城区“四区”之间人员、车辆有序流动;主城区“四区”与大通县、湟源县、湟中区(含多巴片区)之间,三县区之间,西宁市与各市州之间除防疫应急、执勤执法、民生物资、物流货物运输车辆经严格查验后可以有序流动外,其他社会车辆继续实施交通管控。后期,视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解除三县区与主城区、西宁市与各市州之间的交通管控。
二、各公路交通隘口疫情防控服务点和机场、火车站等严格落实报备排查、落地即检等措施,有效防止疫情外溢或输入传播扩散。对离宁人员查验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和健康码绿码。倡导非必要不来宁,确需来返宁人员,抵宁前需通过青海省疫情防控报备系统进行报备,抵宁后查验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和健康码绿码并配合落实“落地即检”和“三天两检”等相应管控措施。
三、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司乘人员严格落实个人防护、清洁消毒等措施,主动引导乘客扫“乘车码”、使用电子支付方式、全程佩戴口罩。城乡公交班线继续暂停。
四、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服务窗口严格落实佩戴口罩、通风消毒、扫码测温措施,严格查验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和健康码绿码。
五、各小区(村)出入口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人员一律佩戴口罩、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和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进入。
六、中小学、幼儿园、托幼机构和各类培训机构继续开展线上教学活动;福利机构、养老机构、监所等单位仍然实行封闭管理。宗教场所和宗教活动继续实行双暂停。
七、有序恢复生活必需场所经营活动。商超、农贸(集贸)市场、理发店等生活必需场所(机构)恢复营业,电影院、图书馆、体育馆、宾馆酒店等场所有序开放。营业、开放场所要落实法人主体责任和疫情防控要求,严格查验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扫“场所码”、戴口罩,减少人员聚集,严格落实错峰、限流制度。KTV、洗浴足浴、密室逃脱、棋牌室、网吧等空间密闭场所暂不开放。餐饮单位适时有序开放堂食,倡导即买即走或线上订餐配送。
八、强化医疗机构院感防控,持续发挥“哨点”作用,严格执行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恢复线上线下药店销售退烧药、止咳药、抗菌素和抗病毒等“四类”疫情监测药品,严格落实实名购买登记制度,发现发热等异常症状人员,立即向村(社区)和主管部门报告。
九、各类会议、活动坚持非必要不举办、能线上不线下,严控聚集性活动规模。
十、强化快递物流业疫情防控,所有快递、外卖配送员须每天进行体温监测和核酸检测,并持有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方可上岗。快递行业严格执行快递消杀“三强制、四必须”疫情防控措施,切实做好处理场所、营业场所、办公场所、运输车辆、用品用具等消杀工作,优先做好存量邮件快递消杀和派送,分期分批、安全有序做好新进邮件快递派送。
广大市民要做好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关注自身健康状况,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错峰用餐等良好生活习惯,非必要不前往封闭、空气不流通的公共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不扎堆、不聚集,外出做好个人防护、主动参加核酸检测。回家后,做好物品外包装的清洁消毒和洗手等措施。关注官方信息,自觉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防控措施。
西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