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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海省工作部署

    西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第215号)

    发布时间:2022-09-15 所办公室

    关于西宁市近期疫情防控工作措施的通告

      当前西宁市疫情防控形势稳定向好,但国内疫情仍呈现多点散发、多地频发态势,外防输入依然严峻复杂。为持续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切实保障广大市民朋友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家、省关于国庆假期及前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求,现就近期疫情防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加强人员车辆流动管理。继续坚持非必要不来宁、非必要不离宁。全市主城区与其他市州继续实行交通管控措施。主城区“四区”与大通县、湟源县、湟中区(含多巴片区)及西宁市与各市州之间除防疫应急、执勤执法、民生、生活物资运输车辆经严格查验后可以有序流动,其他社会车辆继续实施交通管控。城乡公交班线继续暂停。确有紧急就医、吊唁殡葬等特殊情况来宁返宁人员须持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时向社区报备,自觉遵守防疫规定。

      二、严格落实来返宁报备和“落地即检”制度。所有来返宁人员抵宁前需通过青海省疫情防控报备系统进行线上报备,由各县区负责进行严格审核,经审核通过后方可来宁返宁;“两站一场”、各交通隘口服务点、宾馆酒店和村(社区)要指定专人负责报备审核工作,做到“应报尽报”。“两站一场”和各交通隘口服务点要切实发挥已设立的核酸采样点作用,落实测温、现场扫“两码”及查验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措施,对所有来返宁人员抵宁后完成“落地即检”。

      三、强化各类人群分级分类管控。7日内有省内外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来宁返宁后,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日内有省内外中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来宁返宁后,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日内有省内外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的其他低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来宁返宁后,采取3天居家健康监测和2次核酸检测,7日内不聚餐、不聚会,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按规定及时主动进行核酸检测,加强健康监测。来自尚未公布中高风险地区但7日内发生社会面疫情的地区的来宁返宁人员,参照中高风险区来宁返宁人员政策执行。

      四、优化调整主城区公共交通。公交车最大承载量控制在常规状态下的50%以内。出租车、网约车按50%恢复运营。司乘人员一律佩戴口罩,要求乘客扫“乘车码”,使用电子支付方式,控制载客率。

      五、保障物流畅通和企业生产经营。要全力保障交通物流畅通,精准分类实施货车通行管控,不得擅自采取阻断或关闭交通等通行管控措施,全力保障应急、民生、生产、重点物资高效运输,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确保工地不停工、企业不停产,重点企业、重大设施、重大项目正常运转。快递行业强化人员健康管理,坚决落实“先消杀、后派送”制度。

      六、加强人员排查管控。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实行出入口24小时值班值守,本村(小区)村民(居民)进入村(小区)一律戴口罩、测温、查验双码及72小时核酸阴性证明,非本村(小区)村民(居民)进入小区(村)一律戴口罩、测温、查验双码及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继续加强重点人员全面排查,对省内外疫情发生地来(返)宁人员严格落实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上门采样等管控措施。

      七、强化核酸预警监测。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集中隔离点、定点医疗机构、普通医疗机构、防控一线、闭环酒店等工作人员,快递、外卖、酒店服务、装修装饰服务、交通运输服务、商场超市和农贸市场等环境密集、接触频繁、流动性强的从业人员严格落实每天1次核酸检测。其他人员按照市、县区发布的核酸检测通告和辖区通知要求,积极主动就近有序参加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确保风险隐患及时发现。

      八、有序恢复餐饮服务。全市餐饮服务单位在做好全面彻底消毒消杀、人员健康监测和安全隐患排查的前提下,向辖区指挥部报备并经检查评估后,可有序恢复堂食。堂食实施限流管理,根据餐厅面积,扩大餐桌间距,控制就餐人数,实行隔位、错位入座,倡导就餐时间不超过1.5个小时或外卖打包、即买即走。所有餐饮服务人员实行核酸检测每天一检。所有就餐人员均须经过测温、扫场所码和行程码并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店。对落实防控措施不到位的餐饮服务单位一律关停,并按照规定进行严厉处罚。

      九、强化重点机构疫情防控。各企业、项目建设单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对企业员工、建筑工人及车辆严格实行点对点闭环管理,每日上岗前查验员工“两码一证”,组织从业人员主动参加核酸检测,建立健康监测台账。批发类企业和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宾馆酒店、便利店等民生公共服务场所营业,严格落实戴口罩、测温、扫“两码”和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及通风消毒、从业人员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酒店宾馆和住宿场所入住率不超过30%。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要充分发挥“哨点”作用,对可疑患者及其陪护人员第一时间进行管控处置。

      十、加强重点场所疫情防控。中小学、幼儿园、托幼机构和各类培训机构继续开展线上教学活动;福利机构、养老机构、监所等单位仍实行封闭管理。

      十一、继续暂停密闭密集场所。全市洗浴场所、足浴、养生馆、SPA、艾灸、推拿、按摩店、室内景区景点、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剧院、电影院、棋牌室(麻将馆)、网吧、电竞酒店、酒吧、歌舞厅(KTV)、火吧、游戏厅、剧本杀、密室逃脱、台球室、室内游泳健身馆、茶艺、体育场馆、健身房、宗教场所等空间密闭、人员密集场所继续暂停开放。

      十二、强化聚集性活动防控。坚持非必要不举办、能线上不线下,国庆假期及前后不安排大型会议、培训、会展、促销、文艺演出等聚集性活动。倡导“丧事简办、喜事缓办、宴会不办”,有效降低人员聚集风险。各室外旅游景点、公园、体育健身场所落实“预约、错峰、限流”措施,接待量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50%。加强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管理,继续暂停经营团队旅游业务。

      广大市民朋友要做好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关注自身健康状况,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错峰用餐等良好生活习惯,积极主动参加核酸检测。要自觉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严格遵守省、市相关防疫规定,对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导致疫情传播或者其他严重违法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防控措施。

    西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2022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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